上周五6/24 Fri特別請假坐高鐵去台北辦簽證,帶著代辦幫我整理好的一包資料袋(財力證明,護照,CAS文件,照片,申請書等),總覺得萬事具備了。

辦簽證的錢要NT$12,500(對我而言實在好貴),

英國跟台灣沒有邦交,所以只有一個辦事處,所有的簽證申請都需要寄到馬尼拉才能辦理,簽證中心只負責初審和收件收錢,

進去的時候要抽號碼牌,因為是平日的早上,人不多,幾乎隨到隨辦。進入簽證中心要全身安檢,手機關機,管控頗嚴。

辦事中心的小姐很親切,一邊辦一邊跟我小聊,正當我以為可以順利辦完的時候,小姐指著我的CAS文件說上面的護照號碼不對,這樣簽證官會退件。

我當下整個晴天霹靂,我才想起來我因為護照快過期曾經辦了一本新的護照,然後當初申請學校的時候是先用舊護照申請,我實在太天兵了,居然沒有核對到護照號碼,

然後小姐說只要我還沒繳費之前都可以撤件,等學校改完再來辦。

可是我是特地跟公司請假下台北辦理的,實在不想花高鐵費用,小姐說可以請學校上CAS系統幫我加註新護照號碼,這樣就沒問題。

我只好馬上連絡代辦,請他們等下午學校一上班(時差關係)馬上上系統幫我修正,這樣我可以先辦沒關係,但是如果學校沒有在禮拜五當天就幫我改好,那禮拜一馬尼拉簽證官看到有問題就會馬上拒簽,被拒簽除了12500打水漂以外,也會留下被拒簽的不良記錄。

我這個粗心的錯誤讓我陷入兩難。最後決定還是懶得再去一次台北,抱著僥倖的心態想說學校應該可以立刻幫我加註吧,還好,今天收到簽證過的信了。

所以說,任何的文件都要看清楚啊~~~@_@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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